| 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可获双重信用额度 |
| 卜春艳 每日经济新闻 [200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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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建设银行在北京、上海等地试行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
据建行介绍,持卡人用龙卡信用卡一次性消费1000元(含)以上,消费后2日至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可申请将消费金额按3、6、12月分期付款,在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支付一定手续费。按国际通常做法,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免息,但要支付一定手续费。建行将手续费分为两档:3月期为0.7%/月,6、12月期均为0.6%/月。
信用卡用户会把原有的循环信用与消费分期相比较。循环信用的信用额度可循环使用,只要持卡人在每次使用该额度后及时偿还(含按最低还款方式偿还),则可重复使用,无须在每次使用前申请。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是将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为止为计息天数;利率由央行统一规定,日利率万分之五。
如客户刷卡6000元购买一款产品,每月偿还信用卡欠款1000元,分6个月还清,使用循环信用的利息支出为315元。换成6期消费分期,手续费支出则为216元。但如分3个月还清,循环信用的利息支出和消费分期的手续费支出分别为90元和126元。
据了解,信用卡消费分期的另一优势是获得双重信用额度,不影响日常信用消费。如客户的信用额度消费分期付款已用足,但还可在信用额度内刷卡消费和取现,消费分期付款不占用信用额度。在分期付款可用额度内,持卡人可同时申请两笔或以上消费分期,但是每笔消费分期都会按照消费分期本金总额按月以相应费率收取分期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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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可获双重信用额度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6-10-22 05:12 作者: webmaster 来源: 本站原创 查看: 273次
